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2020年發行短期融資券主承銷商比選公告
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2020年發行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短融”)主承銷商進行選聘,項目通過比選方式擇優選聘,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金融機構參與本項目比選活動。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2020年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主承銷商選聘項目。
2.選聘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比選采取非現場比選
3.項目概況:
發行人 | 融資品種 | 融資用途 |
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短期融資券 | 一般性用途 |
4. 工作任務:主承銷商負責為發行人設計發行方案、編制申報材料、負責取得批復,并配合發行人完成本次短融的注冊發行、掛牌轉讓和登記托管、信息披露等工作。
注:本期短融承銷的中標單位需在簽訂承銷合同后半年內取得批復,逾期該合同自動作廢。
5.法律依據:本公告中相關名詞的含義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資格要求
(一)資格、資質證明文件
1.參選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有能力為本次比選項目提供服務的供應商(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注:已辦理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手續的,提供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手續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參選人須具有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協會商認可的短期融資券承銷業務資格,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3.參選人須擁有至少3單主承銷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成功案例,且在發行中擔任牽頭主承銷商或聯席主承銷商,須提供相關業績證明資料;
4.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公司在債券融資業務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失信記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6.參選單位聯系人/經辦人,需為該公司法人或經授權的項目負責人。
7.本項目允許聯合體參加比選。
(二)技術文件
1.簡介及競爭優勢(包括但不限于2019年總資產規模、2019年凈資產規模等內容);
2.2019年至今參選人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業績(以發行成功為準,提供對應項目清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稱、金額、期限);
3.本次發行短融的整體服務方案(至少包括發行額度、發行票面利率預估、發行承銷費率、承銷協議中是否為余額包銷、發行工作時間安排、資料審核時間預計等內容);
4.全國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成功案例,;
5.其他有利于參選機構的加分印證材料。
三、參選方式
1.參選時間:從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
2.參選方式:郵件報名。參選人將比選文件紙質版正副本(詳見第二條資格要求,無特殊格式要求)自行密封后郵寄到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北海路遵投大廈15樓融資部一室),逾期送達的文件無效(以郵戳時間為截止日)。
注:(1)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鮮章)有效,多頁文檔需加蓋騎縫章。(2)拆開郵件后資料未自行蓋章密封者,資料作廢,取消本次參選資格。
3.參選截止時間:2020年7月10日16:00
4.聯系人:尹 媛
聯系電話:0851-28658220
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7月6日
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發行短期融資券主承銷商比選方案
一、方案說明
(一)通過客觀、公正的評估、比較,確定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遵投集團”)2020年發行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短融”)的主承銷商。
(二)確定成交的主承銷商能夠盡職盡責高效圓滿的完成短融的發行工作、組織承銷團完成承銷工作,并配合遵投集團組織律師、審計和評級(或有)等機構完成短融的注冊、發行、掛牌轉讓和登記托管等工作。
(三)比選中重點考量主承銷商的發行方案策劃、項目組成員專業技術能力、項目重視程度以及發行總體成本、審核部門的溝通協調能力、業務規范性等。
二、事項說明
(一)工作任務
主承銷商負責為發行人設計發行方案、編制申報材料、負責取得批復,并配合發行人完成本次短融的注冊發行、掛牌轉讓和登記托管、信息披露等工作。
(二)法律依據
本工作方案中相關名詞的含義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三、比選流程
(一)比選邀請
根據發行品種邀請不低于3家有相關資質的證券公司進行比選,作為本次短融發行的主承銷商。受邀機構的主要標準為近年來在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的承銷業績排名前列和市場形象良好的機構。相關邀請函將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遞形式遞交給機構投資業務相關部門或人員。
(二)評審委員會評選
由遵投集團成立短融發行主承銷商評審委員會,將于收到比選材料后在遵投集團對比選機構提供的全部資料進行內部評議(具體日期擬定于收齊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
注:本次短融發行原則只接受總部機構參與比選,通過比選競爭擇優確認。
(三)競爭性比選結果通知
評審委員會確定本次短融的主承銷商,將比選結果在遵投集團官方渠道公開,并電話告知各機構聯系人員。
(四)簽訂合同
選定機構在收到比選結果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與遵投集團簽訂承銷合同。
如選定機構放棄簽訂承銷合同的,則按比選排名依次由排名第二的機構作為本次選定機構,以此類推。
四、評審委員會與規則
(一)人員組成
評審委員會由5人組成,具體人選由遵投集團確定,并請紀檢監察室派人全程參與評審。(擬由辦公室1人、審計法務部1人、財務部1人、融資部2人組成評審委員會5人團隊)
(二)評審規則
1.評審委員會成員按照評審標準對比選機構進行評分。
2.重點考察比選機構的發行方案、發行進度安排、短融發行的經驗、現場駐扎時間和團隊實力、對遵義市及遵投集團投融資合作程度、本項目重視程度、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能力、評級(或有)和增信安排及發行總體成本等相關方面。
3.比選中分數相同的,主要考量參選人承銷實力,通過評審委員會確定主承銷商。
4.本次短融取得審批后的規定時間內未按發行人要求完成募資的,發行人有權選擇其他機構進行分銷,并將原主承銷商的承銷費用按分銷金額比例分取。
五、需提交的資料
參與比選機構需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資格、資質證明文件
1.參選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有能力為本次比選項目提供服務的供應商(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注:已辦理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手續的,提供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手續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參選人須具有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協會商認可的短期融資券承銷業務資格,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3.參選人須擁有至少3單主承銷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成功案例,且在發行中擔任牽頭主承銷商或聯席主承銷商,須提供相關業績證明資料;
4.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公司在債券融資業務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失信記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6.參選單位聯系人/經辦人,需為該公司法人或經授權的項目負責人。
7.本項目允許聯合體參加比選。
(二)技術文件
1.簡介及競爭優勢(包括但不限于2019年總資產規模、2019年凈資產規模等內容);
2.2019年至今參選人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承銷業績(以發行成功為準,提供對應項目清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稱、金額、期限);
3.本次發行短融的整體服務方案(至少包括發行額度、發行票面利率預估、發行承銷費率、承銷協議中是否為余額包銷、發行工作時間安排、資料審核時間預計等內容);
4.全國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成功案例;
5.其他有利于參選機構的加分印證材料。
六、注意事項
(一)參與比選機構須嚴格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執行。比選文件必須條理清晰、一目了然,便于評審專家考評。
(二)比選文件在發出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參選人將比選文件紙質版正副本(詳見第五條需提交的資料,無特殊格式要求)自行密封后郵寄到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北海路遵投大廈15樓融資部一室),逾期送達的文件無效(以郵戳時間為截止日)。
(三)評審委員會將于收到相關比選材料后在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對參與比選機構提供的全部資料進行考評(具體日期另行確定)。
(四)遵義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不接受任何參與比選機構而無需做出解釋的權利。